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邀稿投書
刊載於2021年3月13日 《自由時報》 A18 版 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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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原文如下:
近年,都市更新及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正夯!但今天,我不談大規模都更,我們談小,談小到不起眼的「堪用」!
都市更新從整合到興建完成,免不了需耗費十年的光景。您年輕時努力打拚,買房、成家、育兒,責任完了,您的公寓陪您一起老,老到危及生活品質,老到膝蓋無法承受。
老屋、老人、老地方、老社區,老到等不及建物重建。老到北市騎樓驚見超神秘升降梯!這不是社會笑話,而是老了,如何調適生活的現實議題。
真正大規模的都市更新也許出現在十年、廿年後,甚或五十年後,我們應當謹慎處理城市建築汰舊換新的過渡時期,老舊建物階段性的「堪用(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的議題,更該被政府正視。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也就是既有建築物外牆拉皮、結構補強及公寓增建電梯,並輔以都市更新補助措施,使民眾在等待既有建築物都市更新重建前,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增進居住品質、避免外牆磁磚剝落,改善公共安全、延長建築物使用年限及提供垂直動線無障礙通達之機會。
公寓增建電梯最常遇見既有一樓法定空地(基地範圍土地)由一樓所有權人長期使用,甚至已成為一樓的私人庭園或室內空間。然而,電梯增建過程中,九十%以上的案件,因為建築物產權登記的關係,即便一樓不使用未來增建之電梯,也不出資興建的情況下,在申辦建築執照時,仍需取得一樓建物所有權人之同意。樓上住戶們說之以理、動之以情,懇求一樓建物所有權人讓出部分長期佔用之法定空地,興建電梯。然,部分一樓屋主,佔地為王,待價而沽。
整合過程中,有順利和諧之一樓住戶大力支持與協助;也有社區走入司法程序,爭訟拆屋還地及不當得利,經由漫長爭訟勝訴後,才得以興建升降設備。
在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的路上,建築管理及都市更新法規還有許多得以精進及更貼近改善民眾困境的修法空間,我們也期許政府部門可以在整建維護的方案上,給予更多的支持、協助與配套措施。
來源 : 自由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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